省住建厅要求,各市(区)要根据《通报》指出的问题,尽快组织核查,进一步排查辖区内水质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排除水质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城市、县城、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与有关部门建立定期不定期会商制度,加强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状况分析会商,并针对当前本地区存在的影响饮用水水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及时查找超标原因,重点解决水厂消毒不到位,防止微生物污染,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落实整改措施。
加强供水设施改造升级,加大对老旧供水管网的改造力度,强化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运行维护管理,解决“最后一公里”水质问题;同时加快提升对设施陈旧自来水厂的工艺改造和设施建设,解决出厂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