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水超额拟累进加价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约用水,惠州拟率先在惠城、仲恺对使用市区城市公共供水且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的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用水单位 (户)实行累进加价。市发展和改革局现正对征求意见二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适用范围为惠城、仲恺相关企业

市发展和改革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行和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供水价格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率先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水实行高额累进加价”,惠州结合实际,并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适当修改而形成征求意见二稿。

根据征求意见二稿,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率先实行超定额超计划用水加价收费的区域范围包括惠城区的桥西、桥东、龙丰、河南岸、江南、江北、小金口、水口(包括东江科技园)等8个街道办和三栋镇(包括惠南科技园);仲恺高新区的惠环、陈江街道和潼侨镇。

淘汰类、限制类用水企业由注册属地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该企业注册属地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省、市政府有关产业政策规定进行具体认定。

超定额超计划用量在100%以上按3倍计收

淘汰类、限制类企业按照批准的计划水量用水,超过批准计划用水量的,除按定额、计划水量缴纳基本水费外,对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部分按加价收费。

其中,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量在50%(含本数)以内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1倍计收。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量在50%以上至100%(含本数)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2倍计收。超定额、超计划用水量在100%以上的按现行基本水价的3倍计收。

淘汰类、限制类企业超定额、超计划加价由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供水企业代收代缴,并开具规定的专用票据。被委托的供水企业可按财政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手续费。对逾期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加价款项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民可登录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阅意见稿,并提出意见。提意见方式有3种,分别为传真至:0752-2808811;发送电子邮件至wjjsjk@huizhou.gov.cn;寄信函至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西路6号行政中心: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邮编516000)收,并在信上注明“《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水务局关于对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用水超定额超计划实行累进加价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二稿)意见”字样等。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 《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东江时报》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企业文化
荣誉证书
发展历程
产品展示
电磁开水器
商务饮水机
电磁饮水机
幼儿园专用
电磁开水房
饮水机
电开水器
壁挂管线机
家用净水器
速热开水器
净化开水器
直饮水设备
新闻中心
公司动态
行业动态
案例展示
政府
学校
幼儿园
医院
单位

北京市石景山区首特钢创业大厦A座413室 

总机 : 010-88609600   

传真 : 010-88609600  

邮编 : 100040

 

7*24小时热线:010-88609600   15011391349
 
版权所有©北京京世伟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京ICP备16031867号-1   法律顾问:王琮玮